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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开票能力的供应商管理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3-03-31 点击数:

有些比较小的物料供应商,本身没有开销售发票的能力,也没有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,特别是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能力。从企业抵扣税款的角度,又需要供应商拿发票来报帐,因此供应商要找有开票能力单位代开采购发票。这样形成A供应商(真实供应商)供货,开B供应商发票(虚拟供应商),公司向B供应商付款(银行转帐),A供应商再向B供应商讨款。

建立对无开票能力供应商的管理制度,一方面规范这方面的管理行为,另一方面要能够通过税务部门的检查,不要给企业留下遗憾。

一、工作流程

1、供应商档案。由于A供应商没有开发票的能力,也没有银行帐号帐号和税号,因此在A供应商档案中的开户银行、账号、税号都要是B供应商的信息,这样便于采购付款。

在这方面一定要规范管理,不允许一个A供应商对应多个B供应商。

2、采购发票处理。采购员拿到A供应商送来的B供应商发票时,进行如下处理:

(1)按照B供应商的发票金额对应A供应商的入库单。ERP中采购发票单位仍然是A供应商,发票号是B供应商的发票号。若B供应商的发票金额涉及到多个A供应商的采购合同,应拆成多个ERP发票。ERP中的发票号为B供应商真实发票号加“-1”、“-2”的形成。必须要注意的情况是发票金额必须严格对应起来。

(2)采购员将A供应商的入库单、B供应商的发票及ERP中发票与入库单的对应表粘贴在一起,进入采购发票的审核流程。

(3)财务部应付账款管理员在采购发票外审时,若发现实际的发票单位与入库单位不一致,要严格确认采购部经理的审核签字,在确认是A供应商拿B供应商发票报帐时,财务部的应付账款管理员在ERP系统外打印一张与采购发票对应的B供应商的入库单(仅仅用于抵扣税款),月末代给采购部经理签字。

3、采购付款

(1)采购员按照A供应商编制付款通知单。另写一条注明实际付款单位(B供应商)。付款通知单的审核同以前的采购付款流程。

(2)财务部付款时,若付款通知单上的付款单位与实际发票的付款单位不一致,以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实际对外付出采购款,但ERP中的付款单位应以采购付款通知单上的单位为准。

(3)月末,财务部的应付账款管理员整理完自己编写的B供应商的入库单,连同A供应商的真实入库单,交采购部经理审核签字。采购部经理在核对清楚后,在B供应商的入库单上签字,同时销毁A供应商的入库单。

二、建议

1、虽然我们对没有开票能力的供应商的付款采用了上述方式来解决,但从一个规范化的企业来看,选择供应商要逐步规范,没有开票能力的供应商最好不要选择,还是要选择规模大具有开票能力的正规供应商。

2、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,应该要求他们从税务部门开出普通发票。